近年来,城市建设始终是合肥一块响亮的“金字招牌”,也是关系广大百姓福祉的重点领域。5月6日,记者从合肥市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宣贯会上获悉,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,对于全市众多的建筑企业来说,面对政策“红包”学好用活,就能在减负的同时寻求更好发展。
中小企业关注税负下降
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,全市增加的户数总量是试点前期总和的11倍。分行业来看,其中建筑业纳税人17707户,数量仅次于生活服务业,此外还涉及房地产业纳税人3079户。
在采访中,有不少建筑企业老板关注,营改增后,行业中的小企业税负总体上一定会下降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
记者了解到,营改增后,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,都能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虽然增值税的征收率也是3%,和营业税3%的税率一致,但是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,按不含税销售额和3%的征收率计税,实际税负仅为2.91%,比原营业税的3%要低。
相关人士还举例说明,某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如果承接一个造价100万元的建筑工程,营改增之前按3%税率要缴纳营业税3万元;营改增试点后,其取得的建筑劳务收入要先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(100÷1.03=97.09万元),再乘以3%征收率,实际只需缴纳增值税2.91万元,因此,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必然下降。
如何用好政策“红包”
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,可以针对不同建筑项目选择适用不同计税方法,这是本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为建筑业量身订造的贴心政策。而且另一大利好是,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供下游企业抵扣。
比如,考虑到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开工,部分成本无法纳入进项抵扣,因此对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,征收率为3%。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,所以纳税基数实际低于此前的营业税,因此老项目税负只减不增。
在合肥大建设市场上,有部分企业是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,也就是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,并收取人工费、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。今后,当建筑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,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征收率为3%,因此税负也不会增加。
行业不规范现象将逐步远离
过去,在建筑市场上,小公司挂靠较为普遍,个人承包揽活的现象也很常见,容易滋生行业的违法违规现象,往往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。
合肥一家建筑装饰企业总经理黄先生认为,营改增给企业经营模式带来重大影响,必须自觉抵制一些常见违规行为,越规范越能充分享受改革红利。
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指出,“国家在营改增新政中提供了不少红包,只要建筑业企业懂了政策用好政策,就会为今后的发展带来更多好处,从而推动全市住宅产业化的发展。”
上一篇:2020年全球混凝土及水泥市场需求额将超过9210亿美元
下一篇:国内外墙保温施工行业“隐忧”